医患纠纷是这个社会的一大难题。客观地说,医疗纠纷,特别是暴力事件的发生,引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医患双方的因素,也有法治的因素。
今天,我将尝试从医患双方的因素分析医患纠纷的形成原因。
总的来说,医患纠纷的形成因素主要在于患者,很少有医生会主动挑起医疗纠纷的。患者挑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在不愉快的就医经验的累积和非预期的医疗结果两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
不愉快的就医感觉大概有以下几方面:
1、医生在千篇一律的工作流程下难免会产生麻木甚至漠视的情绪,某些医生甚至口头上会有相关语言的表达。比如,可能会说:“你生病,又不是我造成的。”
2、医生告知患者病情不乐观,却没有表示下一步的诊疗计划。
3、病情发生变化时,医生没有相应的检查或处置。
4、医师对某患者或者某疾病无法处理,但未转告其他医生进行处理。
5、即使转告给其他医生进行处理,在转告时未将病情交代详细,使后来接手的医生对患者进行重复不必要的检查。
非预期的医疗结果可能的情形有:
1、患者无心理准备,例如:患者服用药物后的副作用。
2、患者事前未被告知,例如:患者手术后被转入ICU病房。
3、患者事先未被征求同意,例如:患者在手术中被连带切除阑尾。
4、超过患者所认知的范围,例如:疾病的恢复情况与患者想的不一致。
综合上述的几方面原因,这就很可能产生医疗纠纷。那么,医生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1、诊疗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2、事前和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详尽的告知患者相关病情及可能发生地情况。
3、尽量减少非预期情况:医生在工作过程中严谨的执行作业流程,和其他科室展开良好合作,这样可以在交接患者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4、随时有面对非预期情况的准备。
5、在检查或手术前,务必取得同意的文件。
6、病历等相关医疗文件书写记录完整。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相信,只要医生做到了以上6方面,那么将会大大的减少患者不愉快的就医感觉和非预期的医疗结果,从而可以有效地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订阅本站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人人
豆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