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网站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药,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说明。
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主要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这次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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